2025年6月,温州市卡温鞋业有限公司注册了“哭哭马”商标,把专用权一直延续到2035年。这是专门给服装、鞋和帽这类产品使用的,属于商标分类体系里的第25类。张火清是生产销售“哭哭马”玩具的负责人,她提到自己已经注意到了温州市卡温鞋业有限公司的商标注册情况。但是她也说明,这个商标是用于服装类的产品,跟他们公司生产的毛绒玩具并不冲突。在毛绒玩具的第28类产品中,“哭哭马”目前还没有被其他企业注册过。为了完善知识产权布局,“哭哭马”的生产销售企业已经启动了第28类商标的申请程序。法律专家解释说,我国商标保护是按类别来确权的,这整个体系分为45个国际分类。这意味着,“哭哭马”可以在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中由不同的主体持有商标权。所以如果义乌生产的“哭哭马”能成功申请第28类商标,它在玩具领域就会有专用权利了。义乌“哭哭马”这种案例在日用消费品领域也不是第一次出现了。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少中小微企业都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布局了。可是由于专业信息不对称或者预警机制不够完善,还是有一些企业面临着“产品先火、商标滞后”的局面。 法律专家建议新兴产品在研发推广初期就要做多类别检索,通过防御性注册来降低法律风险。从行业角度看,“哭哭马”的走红说明了文创产业和传统生肖文化结合起来的市场潜力很大。义乌作为全球小商品集散中心一直在推动从制造向智造转型,很注重设计创新和知识产权赋能。这次事件反映出当地经营者法律意识和品牌保护能力都有了提升。 这个事件没有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但给很多中小企业敲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 随着消费升级和市场竞争的双重驱动,产品创新和法律合规必须同步进行。 只有通过主动布局、规范经营,才能让“爆款”热度变成可持续的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