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推动“小案快调”化解积怨,八年5000元货款纠纷当庭结清握手言和

一起看似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背后却牵动着两个家庭的八年心结。

2017年2月,梨树县某饲料经销商与养殖户达成口头协议,后者购买饲料后出具5000元欠条,约定三个月内清偿。

然而约定期满后,养殖户始终未能履约,经销商多次催收未果,直至2023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初期,承办法官王鹤发现表面简单的债务关系暗藏深层矛盾。

虽然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确认,但情绪异常激动。

深入调查显示,矛盾的激化源于原告不当的催收方式——其曾直接向被告患病在身的父亲追讨债务,这一行为被被告视为加重老人病情的导火索。

"这类案件如果简单下判,可能引发后续执行难题。

"王鹤法官分析指出,当前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中,约35%涉及多年积案,其中近半数存在类似的情感纠葛。

梨树法院近年来的司法统计显示,机械适用裁判程序处理的陈年债务纠纷,自动履行率不足20%,而通过调解结案的自动履行率可达75%以上。

针对本案特殊性,法庭启动"双线调解"机制: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关于买卖合同付款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明确其法律责任不可回避;另一方面对原告进行诚信经营教育,指出其催收行为已接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维权边界。

经过三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原告为不当催收致歉,被告则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

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卫华介绍,该院自2020年起推行"三优先"工作法:对涉农纠纷优先调解、对陈年旧案优先疏导、对小额诉讼优先执行。

近三年数据显示,采用该工作法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3天,自动履行率提升至68.3%,较传统审理模式提高42个百分点。

司法的最高境界不仅在于判决的准确,更在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维护和谐。

梨树法院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生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司法为民"。

当法官不仅是规则的执行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人心的抚慰者时,法治才能真正走进群众心间。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这样的司法实践值得推广,这样的工作精神值得学习。

让每一件"小案"都成为传递公平正义的载体,让每一次调解都成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契机,这正是基层司法工作者的使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