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把柔性执法这条路子给摸索通了,“首违不罚”让法治多出了些温度。在大家都在推行依法治国、搞“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靠创新制度来回应时代的问题。最近他们把一批典型的执法案例给公示出来,清清楚楚地告诉大家,现在的监管思路是要惩罚教育结合、宽严相济。这一系列做法的根就在于2025年4月正式施行的那个《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这个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精神来定的,把“违法轻微及时改正没后果”和“初次违法危害小又改正了”这两种情况,直接纳入了不用罚的行列。这可不是纵容坏事,而是把法律的弹性空间给用好,标志着监管的思想从光罚变成了既要教还要规范服务。 看看公布的这些案例就知道有多典型多有参考价值了。像怀化市某家餐饮店分装卖菜籽油的事儿,虽然没按规矩贴标签,可人家是第一次干、卖的不多、主要是摆摆样子还能积极改,最后监管部门就不罚他了,改成给他们强化教育指导。同样的道理,永州双牌县、益阳桃江县还有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也都有类似的例子。像卖了点超期的、或者是某个指标不合格的食品这类行为,监管部门都会综合看是不是“第一回犯错”、“有没有实际卖出去或者造成危害”、“货值多少”、“配合改不改”这些因素,最后都做出了不罚的决定。 这些例子把“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规则给画得很清楚了:能用的前提是事情小、影响不大;核心是得是头一回犯错还能马上改错;根本目的是怕再犯、教他们守法。它跟那些重罚的严重违法、老是犯的或者真害人的事不一样,这是照着“该罚多少罚多少”的法律原则来的。 这事儿不光是办个案那么简单。对企业尤其是小商家、个体户来说,能避免因为无心的错或者小手续没办好就被狠狠罚一顿,这就给了他们改错的余地和活路的机会,能帮着大家有信心、有劲头去做生意。对管事儿的人来说,这能让他们把精力更精准地用在那些关系到大家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的大事上和那些坏事儿上,干活儿更得力。对社会治理来说,这是在法律框框里搞出了一种包容又谨慎的监管方式,把法律的效果跟大家的感觉统一了起来,让大家更信法、也觉得执法更贴心。 湖南这一批典型的例子,就是法治精神跟行政智慧碰到一起的生动证明。“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不是变弱了力度,而是在法律给的权利范围内,用更有弹性、更有人情味儿的办法去管事儿,最终是为了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和老百姓的保障大局。这种做法给全国在优化执法方式、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方面提供了能学的好样板,说明咱们国家的市场监管体系正在朝着更科学、更精细、更有人性化的方向稳稳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