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公布五起盗采矿产资源典型案例 涉案金额超780万元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发布第二批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典型案例,涵盖多地多矿种,既反映出盗采行为在部分区域仍有抬头空间,也释放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治理风险隐患的明确信号。

问题:盗采活动隐蔽性强、风险极高,易引发人员伤亡和生态破坏。

此次公布的案例显示,部分不法人员将目光投向废弃矿洞或偏僻矿区,通过组织人员盗采金矿、砂石、锑矿、钛矿等方式牟利,涉案金额从20余万元、12.75万元,到148万元、600余万元不等。

相关线索多由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或由自然资源部门移交,说明违法行为往往跨越监管边界,单一环节难以彻底阻断。

原因:一是资源类产品价格波动与“短平快”获利心理叠加,诱发铤而走险。

矿产尤其是贵金属及部分稀缺矿种具有较强的经济驱动,个别人员抱有侥幸心态,利用夜间或偏远地形作案。

二是废弃矿洞点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一些区域封堵不彻底、警示不足或巡查频次不够,给盗采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是链条化特征增强,从盗挖、运输到销赃可能形成隐性通道,若对运输车辆、收购加工企业等环节监管不到位,违法成本被稀释,易出现“挖得出、运得走、卖得掉”的情况。

四是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快速处置机制仍需进一步强化,线索流转、联合执法、证据固定等环节若衔接不紧,打击效果会打折扣。

影响:盗采矿产资源不仅侵害国家资源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安全。

盗采多伴随违规用电、私设通风排水、超强度作业等问题,易造成坍塌、透水、缺氧和中毒窒息等事故。

同时,乱挖乱采破坏地表植被与水土结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和水体污染,治理修复成本高、周期长。

对地方而言,一旦发生亡人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不仅造成直接损失,也会影响产业发展环境与社会稳定。

对策:从此次典型案例发布及各地办理情况看,综合治理需要多措并举、前移关口。

其一,持续推进废弃矿洞排查、封堵与动态管理,对历史遗留矿洞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管控措施,落实“发现一处、治理一处、销号一处”。

其二,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形成快速协同机制,完善线索移交、联合核查、取证固证、追赃挽损闭环。

其三,打击链条要向上下游延伸,对非法运输、收购、加工、储存等环节同步治理,严查“黑中介”“黑车队”“黑收购点”,让违法收益难以兑现。

其四,压实属地责任与行业监管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矿种、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巡查和突击检查,结合技防手段提升发现能力。

其五,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通过公开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和风险提示,形成“不敢采、不能采、不想采”的社会氛围。

前景:随着对废弃矿洞源头治理力度加大、跨部门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以及对盗采全链条“打、治、防”一体推进,盗采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下一阶段,治理工作预计将更突出“隐患清零”和“预防为主”,在严惩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堵塞监管漏洞、完善长效机制。

可以预见,典型案例的持续发布将推动各地举一反三,倒逼责任落实与制度执行,促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向规范、安全、绿色方向加速转变。

打击盗采矿产资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既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全社会的深刻警示。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协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既要坚决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依法追究违法分子的法律责任,也要加强预防和疏导,引导从业人员遵纪守法。

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