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消费已成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城市产业升级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变量。随着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内容与服务更紧密结合、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赋能,数字消费的边界持续扩展,从传统电商购物延伸至数字文娱、线教育、智慧出行、沉浸式文旅、数字生活服务等更广阔领域。如何把市场活力转化为可持续的产业动能,并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场景优势,已成为亟需系统谋划的现实课题。 从“问题”看,一上,数字消费增长较快,但结构性短板仍较突出:部分应用场景同质化明显,优质内容与高品质服务供给不足;中小数字内容及服务企业融资、算力与数据资源获取、合规成本、市场拓展等压力较大,创新成果转化效率仍需提升;消费端对安全、便捷、可信赖的数字体验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公共服务与数字消费场景的衔接还有改进空间。另一上,数字消费生态的“硬支撑”和“软环境”仍待补齐,包括基础设施统筹布局、投融资工具匹配度、人才培养与实践平台承载能力,以及跨行业协同机制的稳定性等。 从“原因”分析,数字消费产业链条长、迭代快、要素投入密集,既依赖技术创新,也依赖内容生产、版权保护、产品运营与渠道建设等综合能力。数字内容及服务企业多为轻资产、重研发,现金流周期波动较大,传统金融评估方式难以准确反映其成长性与风险结构,造成资金供给与企业需求错配。同时,数据、算力、场景等关键资源具有集聚与规模效应,缺少开放共享机制和制度化保障时,中小企业难以低成本获取要素,创新成本随之上升。此外,数字消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合规与知识产权等多重要求,合规能力不足的主体更易处于竞争劣势,影响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从“影响”看,数字消费不仅关乎消费规模增长,更关乎消费结构优化与供给体系升级。对城市而言,高质量的数字消费生态有助于扩大服务消费,带动文化、旅游、体育、会展等产业联动,培育新的增长点;有助于提升城市国际化服务能力和数字化治理水平,增强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吸引力;也有助于创造更多面向青年群体的就业与创业机会,增强城市活力与创新能力。反之,若供给质量与治理能力跟不上,可能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流量竞争加剧、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等问题,制约数字消费持续释放潜力。 围绕“对策”,吴双代表提出的建议以场景牵引、政策支持、资金赋能、资源开放与融合应用为主线,形成系统推进路径。其一,深化数字消费场景创新与产业联动,以应用场景升级带动新业态成长。推动数字技术与文旅、商圈、赛事、展演、社区服务等融合,打造更具体验感与参与度的消费场景,促进线上内容与线下空间相互导流,提升消费黏性与转化效率。其二,强化对数字内容及服务企业的专项支持,突出“精准滴灌”。在政策工具上,可探索以项目为牵引、以绩效为导向的支持方式,重点面向原创内容、核心技术研发、版权保护与出海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提升政策可达性与适配性。其三,推动供给端提质升级,提升优质内容与高品质服务供给能力,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通过标准引导、示范带动与合规治理,促进良性竞争。其四,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增强投资动能。引导社会资本、产业基金与金融机构更好支持数字消费领域,完善面向成长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对创新型主体的资金覆盖面与稳定性。其五,引导拥有数字资源的企业开放优势资源,搭建青年人才实践与创业平台,形成“资源—人才—创新—产业”的循环,增强青年群体的归属感与获得感,激发创新活力。其六,推动数字消费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服务场景深度融合,提升便利性与可及性。完善网络与算力等基础支撑,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能力与消费平台互联互通,在交通、政务、文旅、医疗、社区服务等领域形成更多可感可及的应用,让数字消费更贴近市民日常生活。 从“前景”判断,数字消费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制度环境、产业生态与城市治理能力的综合竞争。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演进,沉浸式体验、智能交互与个性化服务将更改变消费方式,数字内容与服务的价值链将持续延伸。北京具备科技创新资源集中、消费市场规模大、应用场景丰富、人才集聚等优势。若能以专项支持提升数字内容及服务企业的创新能力与供给质量,以多元融资和资源开放降低创新门槛,以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融合拓展应用空间,有望进一步形成示范效应,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中实现“体验更优、供给更强、生态更稳、治理更善”的综合提升。
数字消费的发展既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北京作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应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优化产业生态、激发人才活力等举措,推动数字消费产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更坚实的产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