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关键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继续落地完善。 根据评估结果,21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按重要性程度分为五个等级。其中,第一组包含11家银行,主要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包括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第二组4家银行为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2家银行为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第四组4家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这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因资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强,被列为最高等级。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折射出我国金融体系的结构特征。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承担着社会融资的主要渠道,其经营稳健与否关系金融安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在区域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融资中作用突出。将这些银行纳入系统重要性管理框架,有助于防止风险累积并向系统性风险扩散。 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是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方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露了“大而不能倒”机构带来的外溢风险,此后各国陆续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与监管机制。我国推进有关制度安排,既借鉴国际经验,也结合自身金融结构作出制度完善。 对被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部门将按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实施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提高资本充足率标准、加强流动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等。同时,将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协同运用,通过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式,定期评估相关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 该安排也对银行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需增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保持资本充足、流动性稳健;在满足更高监管标准的同时,提升资源配置,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与效率。未被纳入名单的金融机构也可借此对标补短板,加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 展望未来,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持续完善,金融体系稳健性有望进一步增强。对关键金融机构实施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并减轻其影响。同时,这也为机构差异化发展留出空间,推动中小银行深耕特色业务,形成“大中小”协同发展的行业格局。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及附加监管,是在发展中守住金融安全底线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识别—约束—提升韧性”的闭环管理,将关键机构纳入更严格、更前瞻的监管框架,既能增强金融体系抗冲击能力,也为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更可靠的金融环境。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转化为治理能力和风险文化的持续提升,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