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查违规出租

为了把北京通州的租房市场规范起来,让出租房屋的治安管得更严,北京通州区公安机关最近一直在忙着搞出租房屋的专项整治。就在1月8日这天,警方给俩起典型案件的出租人开了罚单,这事儿一点都没含糊,显示出执法部门对这类违法行为是零容忍的态度。 1月8日上午,马驹桥镇大杜社村的大杜社派出所接到举报,去村里做检查时,发现徐某在违规搞短租房生意。查下来发现,他既没按规定去取那个必要的资质证,也没跟派出所签那个治安责任保证书。最重要的是,他压根没在客人住进来之前就把他们的身份信息给核审和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第六十五条,当场就勒令他立马停掉短租业务,还罚了钱。 北京市这几年对按天或者按小时收钱的短租房管得可严了,分成了不同的区域来管。像首都核心区这种地方,是绝对不允许搞这种短租房的。在别的城镇要想开这个短租店,得符合当地的规范和小区的规矩,或者得业主们点头同意才行。除了这些,房东还必须跟派出所签好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且严格把住人员信息核查登记这道关。出台这套规定就是为了防着短租可能带来的治安问题、火灾隐患还有社区矛盾,这可是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里的重要一步。 同一天下午,徐辛庄派出所在宋庄镇富豪村又抓了个典型。他们发现郭某出租的房子里,根本没登记租客的名字、证件种类和号码这些东西。这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警方给郭某也开了罚单。法律要求房东必须把租客的信息给登清楚了,不能把房子租给不明身份或者死活不肯登记信息的人。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从根子上堵住利用出租屋去干坏事的路数,保障大家的安全。 通州区公安局在通报这两起案子时也提了个醒:房东可是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得主动去签那个治安责任保证书、老老实实登记租户信息、定期去看看房子的情况、一发现违法犯罪的事儿就赶紧报告。绝对不能再去搞那种违规的短租生意了。 这次行动是北京市公安机关为了建设平安北京、提升治理能力的一次具体行动。通过查案子、讲法律来给大伙儿做个样子,既把法律的威力给震慑住了,也让房东、中介公司和普通市民都认识到了守法的重要性。住房租赁市场能不能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大家住得安不安心、社会稳不稳定。这次通州区警方把违规出租的行为给查处了,就是要告诉大家一个明确的信号:不管是干啥生意都得守规矩、不能偷懒、不能出事。 接下来公安机关还会继续和住房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一起干活,把管房的规矩给健全起来;多给大家普及法律知识;加大检查力度;推动管理工作变得更规范、更制度化。这样一来才能把城市的安全底子给筑牢了;才能给大家营造一个更安全、更有序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