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全国范围家庭共济 惠及跨省就医购药需求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机制迎来重大突破,将从省内共济全面升级为跨省共济。

这一政策出台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

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强和家庭结构变化,传统的省内共济模式已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跨地区医疗保障需求。

数据显示,自省内共济政策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涉及金额超1000亿元,充分证明了共济机制的巨大潜力。

然而,地域限制成为制约这一机制发挥更大作用的关键瓶颈。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家庭成员跨省居住、工作现象普遍,老年人异地养老、年轻人外出就业等情况日益增多,原有的省内共济政策无法覆盖这些群体的实际需求。

同时,部分地区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存在结余较多但使用率不高的问题,而另一些地区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相对较重,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亟待解决。

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本质上是以制度创新回应人口流动与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新需求,让医保改革更贴近群众生活、更适应现代社会运行。

下一步,关键在于各地以统一规则为牵引、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基金安全为底线,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让跨省共济真正成为可感可及的民生保障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