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以后千万别因为这点小钱就把法律红线给踩破了

嘿,8月6日那天,慈溪发生了件挺刺激的事儿。当时清洁工彭某正在那中学附近扫马路呢,擦把汗一回头,瞧见一男的鬼鬼祟祟围着他那电动三轮车转悠。彭某心里一激灵,赶紧检查车况,这不看不知道,7月刚买的新电瓶全给顺走了。他当即冲上去一把拽住对方的电瓶车保险杠,想把人拦住。可没想到这哥们油门一踩就冲进机动车道了,车身乱晃把彭某拖行了十多米。幸亏路边的好心人一起帮忙拦下了车,这才没酿成大祸。 不过彭某这趟算是栽了,裤子衣服都给划破好几处,腿上还有胸口都擦出了皮。法医鉴定下来是轻微伤。他顾不得身上疼,赶紧和儿子一起翻王某的车兜。结果车兜里只找到了一只电瓶。王某最后没办法,只能带着父子俩去了他藏赃物的仓库,又把剩下的两个交了出来。 这下子事儿可就变性质了。王某本来以为自己是顺手牵羊搞点盗窃,结果为了抢回赃物和躲避抓捕把人给拖行了。检察官说了这是抢劫啊!你看刑法里都写着呢,犯了盗窃或者抢夺这些罪,要是当场为了藏赃物或者抗拒抓捕就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的,那就是抢劫罪论处。王某这一下可就不是简单的偷车那么简单了。 后来王某面对检察官都快哭了:“我当时就是心虚想甩掉他啊,哪想到会变成这么严重!”检察官也提醒大家说:“小偷小摸千万别存侥幸心理。”哪怕盗窃数额再小,只要一动手把路人给伤了或者给堵着了不让跑(暴力拒捕),那就是抢劫性质的案子了。你看这案子里虽然那几个电瓶不值多少钱,可因为这暴力行为性质就变了。所以大伙儿以后千万别因为这点小钱就把法律红线给踩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