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明确13类禁售食品清单

近年来,直播电商作为新兴消费业态蓬勃发展,食品类商品因其高频消费特性成为直播带货的重要品类,为消费者开辟了便捷的购物新渠道。

然而,伴随行业快速扩张,食品安全隐患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规范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正式出台相关监督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为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划定边界、明确责任。

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规定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直播间乱象频发 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当前,直播电商食品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部分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现象,一些经营者甚至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更有甚者,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诱导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购买。

孙会川指出,不少消费者反映,部分主播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承诺、肆意夸大,导致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货不对板。

当消费者试图退货维权时,往往遭遇推诿扯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深层原因在于,网络平台入网审核机制存在漏洞,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同时,现行制度对直播电商各环节主体责任界定不够清晰,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全链条监管闭环。

全链条覆盖 六大举措构建监管新格局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定共33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制定,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力求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贴合行业实际。

规定的核心内容涵盖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相关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视野,实现从平台到主播的全链条覆盖。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审查登记、人员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形成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三是实施差异化管理。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与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不同要求:前者开设直播间须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后者须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把好源头关口。

四是列明禁止性规定。

明确13类不得通过直播渠道经营的食品类型,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为行业划出清晰红线。

五是强化执法保障。

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食品经营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消费者遇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维权。

制度建设与行业自律需同步推进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从长远看,规定的实施将有效遏制行业乱象,推动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也将倒逼平台和从业者提升自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设置了一年多的过渡期,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为行业整改和适应新规预留了充足时间。

直播带货让食品交易更便捷,但越是新业态,越需要以制度为其“立梁架柱”。

将责任压到具体主体、把红线划到具体行为、让证据规则适配数字场景,既是对“舌尖安全”的守护,也是对行业长期发展的托举。

只有让合规成为共识、让违法付出代价,直播电商才能在规范中释放更大活力,在诚信中赢得更持久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