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执法检查揭露违规施工行为 据无锡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2025年11月12日,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无锡市文物局移送的线索,前往新吴区城南路与高浪路交界处的高浪路二期项目部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对象为高浪路跨大运河现状主桥(高浪大桥)南北两侧新建辅道桥工程。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工程在高浪大桥南北两侧围挡范围内建设辅道桥,桥梁共设置4个主墩承台,承台紧邻现状驳岸(河堤),且部分承台与现状驳岸存在重叠。经认定,上述施工发生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需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 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院作出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主体背景:央企下属机构,资质实力雄厚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院成立于2021年,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铁四院”)分支机构。铁四院总部位于湖北武汉,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逾10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在铁路勘察设计领域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铁四院拥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四项综合甲级资质,以及铁路、市政、建筑三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测绘工程、城乡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30余项专业与专项甲级资质。
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工程建设不能以损害文物为代价。此次铁四院无锡分院受罚再次提示,在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中,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涉及的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在保护红线内审慎施工,推动历史遗产与城市发展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