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福州市持续推进城区内河综合治理——河道水环境稳步向好——市民“亲水、近水”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然而,水质改善、栖息地条件增强的同时,部分河段也出现外来鱼类种群扩张、挤压本土鱼类生存空间的新问题。针对这个情况,福州决定在今年汛前至秋季期间,对中心城区罗非鱼密集河段开展生态专项捕捞,并逐步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维护城市水系生态安全。 问题:外来鱼类密度偏高影响生态平衡。 福州市住建部门介绍,经系统摸排,部分内河中罗非鱼数量增长较快,密度偏高,成为影响水域生态结构稳定的重要因素。罗非鱼繁殖能力强、适应性广,在适宜水温条件下易形成优势种群。当其数量超过水体承载能力时,可能与本土鱼类在食物、栖息空间诸上产生竞争,进而造成群落结构单一化,削弱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 原因:水环境改善叠加物种特性,导致优势种群形成。 从客观条件看,内河治理带来的水质提升、生态岸线修复等,为鱼类栖息与繁殖提供了更稳定的环境。同时,罗非鱼作为外来鱼种,具备生长快、耐受力强等特点,一旦进入相对封闭的城市河网体系,缺乏足够的天敌与有效控制手段,容易在局部水域快速扩张。此外,城市内河水域连通性强、支流密布,也使得种群在不同河段间迁移扩散的可能性增大,治理更需要推进、持续跟进。 影响:既要守住“水清”,更要实现“生态更稳”。 生态治理进入深水区后,单纯改善水质已不足以全面反映治理成效。鱼类结构失衡不仅可能影响本土物种恢复,也会对水生植物、底栖生物等产生连锁效应,增加水体生态风险。对城市而言,内河既是景观资源,也是生态基础设施。通过有序调控外来物种数量,有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巩固内河治理成果,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稳定性与韧性。 对策:坚持精准捕捞与依法管理并重,突出“科学、规范、减扰动”。 据介绍,本轮专项捕捞将聚焦白马河、五四河、树兜河、旧树兜河、凤坂河、台屿河、横江渡河等罗非鱼相对密集河段,组织河道运营管养单位按照统一安排实施作业。为避免“误捕”本土鱼类,行动明确实行单一物种捕捞原则,仅允许捕捞罗非鱼,禁止捕捞其他鱼类;捕捞时间实行统一调度,作业工具使用网目大于50毫米的合规渔网,并限定捕捞规格,原则上针对体长5厘米以上个体,以降低对幼鱼及其他物种的影响,体现靶向治理要求。 对捕捞上岸的罗非鱼,相应机构将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流入市场,避免形成“捕捞—交易—再扩散”的潜在风险链条。与此同时,福州也再次明确城市内河管理红线:依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内河范围内禁止张网捕鱼、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作业期间,除统一组织的捕捞船只外,任何私自捕捞行为将被认定为偷捕,并依法依规处罚,确保治理行动规范、有序、可持续。 此外,部门提醒,捕捞作业可能对河道底泥造成短时扰动,导致水体透明度阶段性下降,但在作业结束后影响将逐步消退。为保障安全与秩序,建议市民在作业期间不围观、不捡食,共同维护内河环境与公共安全。 前景:从“治水”走向“治生态”,构建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外来物种治理需要长期性与系统性,既要“减量控制”,也要“恢复提升”。福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捕捞是修复水生生态结构的关键环节,将为后续生态增殖放流、栖息地优化等工作夯实基础。下一步,福州将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治理,强化监测评估与动态调控,逐步构建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内河生态系统。同时,推动政府部门、运营单位与社会公众形成协同机制,以制度约束与公众参与共同守护城市水系,持续擦亮山水城市生态名片。
城市内河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福州此次针对罗非鱼的专项治理行动,说明了问题导向下的精准施策,也展现了对生态安全与可持续治理的长期考量,可为其他城市应对外来物种扩张、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提供参考。随着生态治理不断深入,如何在改善水环境的基础上提升生态稳定性,仍需持续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