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棍子打死”背后的司法职能在从单纯的“裁判”往“治理”上转变,体现了法院在管事儿

2015年,赵某跟陈某在民政局办完了离婚手续,两人签下协议,把孩子给了陈某抚养,说好赵某每周都能去见儿子。结果,陈某压根不理那茬儿,硬是拖了十年不让母子俩见面。赵某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到金水区人民法院把陈某给告了。法院一判下来,赵某胜诉了,判决书里白纸黑字写着他每周能把孩子接走过周末。可这纸判决到了执行阶段才发现根本没用,赵某想补偿孩子这十多年没尽到的陪伴心也很痛,陈某却怕儿子突然见了生母会影响学习稳定,双方心里都梗着一口气。 这事儿执行起来太难办了,因为探视权不是简单的钱或者物的问题。离异家庭里父母常因为以前的仇怨、再组家庭这些事互相不信任;而且孩子在小升初这个关键节点上压力本来就大,突然多了个生母回来添乱,肯定会让他心里没底。本案里陈某再婚后的日子挺平稳,孩子也在适应新环境,她的顾虑也是有道理的。反倒是赵某那边,既有血缘亲情也有法律撑腰。两方一碰头就吵架,背后其实反映出离异家庭里既要顾着孩子又要顾着大人之间的亲情这对矛盾。 执行法官任宇龙看出来了,要是硬着头皮搞强制措施肯定不行,这不仅没法修复亲情关系,反而会把家长里短变成仇人。所以法院没想着“一棍子打死”,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了跟双方聊天和疏导情绪上。任宇龙法官带着大家开了好几回恳谈会,从孩子利益最大化出发,劝着双方换个角度看问题。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司法职能在从单纯的“裁判”往“治理”上转变,体现了法院在管事儿上的积极作用。 为了让母子俩能见个面还不闹僵,法院特意设计了见面的方案:选了一家人很多的快餐店当见面地点。这样既保证了能见到人,也让陈某放心不会被强行把孩子抢走。见完面后法官还建议赵某平时多打打电话视频聊聊,一步一步慢慢把亲子关系给搭起来。这种安排既守着法律的规矩又透着人情味。 这个案子处理得挺圆满的,给以后处理类似的案子做了个好榜样。现在社会上的家庭形式越来越多样了,探视权、抚养权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怎么才能把法律效果跟社会效果合二为一呢?这是个大问题。 以后的路子可以这么走:司法机关可以专门搞个家事调解的专门队伍出来;再把心理咨询师、社工这些专业人员也请进来一块儿帮忙;把法院判决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管这摊子事儿。同时还得加强普法宣传,告诉那些离了婚的大人别冲动处理跟孩子的关系。 法律能不能活下来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好;而执行的技巧就在于要找到平衡点。这起拖了十年的探视权案子能和解成功说明了一个道理:司法既有严厉的一面也有温暖的一面。在孩子成长的路上司法不仅是个裁决者更是个守护者。 当冷冰冰的法律条文遇上热乎乎的人间真情的时候,司法才能真正像阳光一样照进老百姓家里头;它能给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