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2023年上半年实施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57亿元,公司及有关负责人合计被罚670万元。这起资本市场违法案件反映出上市公司在并购整合中面临的风险,以及财务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虚假贸易的具体形式多样。根据处罚决定,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采取了三类无商业实质的贸易操纵手段。其一,通过实际控制的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贸易企业,开展无实际货物交割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09万元。其二,介入第三方公司的聚丙烯贸易链条,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货物,虚增收入5223.64万元。其三,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湖北石化企业销售异辛烷,但货物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1802.01万元。上述行为合计导致聚石化学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8.32%,虚增成本占总成本的8.51%。 这起财务造假事件的根源在于一笔失败的并购。2021年7月,聚石化学以1.32亿元交易对价收购冠臻科技55%股权,意图整合资源,打造全国透气膜头部企业。然而冠臻科技的业绩表现远低于预期。2021年该公司扣非净利润为负1672.36万元,与收购协议中承诺的2000万元业绩相差甚远。2022年4月,双方协议将收购对价调整至6000万元。此后冠臻科技的业绩继续恶化,2022年至2024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981.85万元、负4726.30万元、负3202.14万元,均未完成对赌业绩。 在持续亏损的压力下,冠臻科技通过虚假贸易粉饰业绩。该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法规,也反映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存在漏洞。聚石化学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钢因全面负责经营管理且知悉违规行为未有效管控,被罚款180万元;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鹏辉因组织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被罚款90万元;时任董事、财务总监伍洋因知悉融资导向的虚假交易却未采取措施,被罚款80万元;冠臻科技时任总经理徐建军因组织核心虚假交易,被罚款80万元。 失败的并购对聚石化学造成了长期负面影响。在2021年、2023年、2024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聚石化学分别对冠臻科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7040.27万元、1197.36万元、1343.75万元,这成为公司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主要因素之一。截至2024年末,冠臻科技的净资产已为负值,短期内扭亏为盈的可能性较小。2025年4月,聚石化学与冠臻科技的受益所有人签署转让协议,以5万元对价将55%股权转让出去,正式剥离这一"业绩包袱"。 然而剥离冠臻科技并未解决聚石化学的根本问题。公司最新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扣非净利润为负,这已是连续第三年出现负值。2023年和2024年扣非净利润均为负,主业拓展仍陷困境。这表明聚石化学面临的不仅是并购整合的失败,更是主营业务增长乏力的深层困境。
聚石化学的案例警示上市公司,盲目扩张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企业应当聚焦主业发展,强化内控管理,而非依赖资本运作粉饰业绩。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任何违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