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署名和案号完整看着像是技术要求其实是司法自信的证明

2013年上线的裁判文书网,本是司法公开的一扇重要窗口,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准则,一心想把司法权晒在阳光下。可如今的情况是,约两万份文书里法官姓名被抹去、案号变得模糊不清,这事儿让老百姓开始犯嘀咕,对司法公开到底有多大作用产生了怀疑。虽然隐去当事人信息是为了保护公民和企业的权益,但法官署名和案号作为文书的核心标识,一旦缺失,文书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既没办法让人追溯案件的审理过程,也让文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裁判文书网当初“每一份文书都接受人民检验”的初衷,还挑动了社会对司法透明度的敏感神经。 出现这种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有些法院在操作上把公开规定给理解歪了,以为保护当事人信息就得连审判人员的名字也给挡住。其次是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处理文书时出了错。再往深处看,有些法官觉得公开以后大家盯着自己看,压力大就想办法搞点小动作,通过隐名来逃避潜在的争议。另外随着司法公开越来越深,基层法院案子多得数不清,人手却不够用,为了省事就简化了公开流程。 裁判文书隐去姓名和案号,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不小。这直接削弱了司法公开的监督功能,法律界的人没法通过文书去跟踪案件审理,既没法监督法官干活好不好,也没法研究案例参考。另一方面司法公信力建立在细节透明之上,法官署名体现责任,案号代表合法,这两样东西没了就容易让人对文书真假和判决公正产生怀疑。时间一长很可能会让大家对法治失去信心。 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特意说明: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名字在上网文书中不该隐去;案号作为区分案件的重要标识也必须保留完整。最高法已经盯着这事了并要求相关法院整改。这回应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公开原则的决心也给规范执行公开提了个醒。 未来司法公开这条路还得走下去要把细节处理好才能保住公信。法官署名和案号完整看着像是技术要求其实是司法坦荡的体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候纠正一次公开偏差就是对法治初心的回顾每一份经得起检验的裁判文书都是司法自信的证明。只有坚持“公开为常态”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留痕筑牢信任基石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