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将"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作为重点任务。
这一论述指向当前经济运行中的深层问题。
当下我国经济面临多重挑战。
国际层面,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增强,地缘政治风险上升。
国内层面,供给侧优势明显但需求端承压,供强需弱矛盾较为突出,消费增长动力不足,投资预期有所回落。
同时,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有所累积,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艰巨。
在此背景下,如何培育持续强劲的内生动力、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课题。
从深层分析看,制约高质量发展形成动力、释放活力的根本症结仍在于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完全破除。
过去的局部调整与碎片化改革已难以触及本质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领域,以集成式、协同化的改革攻坚,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深层动力与蓬生活力。
动力与活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双引擎。
从动力看,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自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其核心在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这需要供给端与需求端协同发力。
供给侧的根本在于凸显科技创新的核心引擎作用,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需求侧的关键在于以结构升级牵引有效供给,通过释放高质量内需特别是消费升级的潜力,打破同质竞争,满足居民差异化消费需求。
从活力看,高质量发展活力体现在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
微观层面,重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需要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与民营经济促进配套政策,推动各类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中观层面,依托要素市场活力,促进各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特别是释放数据要素的倍增效应。
宏观层面,需要营造"干部敢为、企业敢投、群众敢花"的社会氛围,通过健全预期管理提振信心。
动力与活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只有动力才能激发新活力。
科技创新开辟的新领域、改革突破形成的新机制,为活力释放提供了空间。
另一方面,只有活力才能反向创造动力。
经营主体的良性竞争推动创新加速迭代,要素的自由流动为改革深化提供样本。
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要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各领域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这要求我们以全局视野,统筹推进四大关键领域的改革。
第一,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经济循环。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巩固和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战略举措。
当前,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问题仍在不同程度上制约要素自由流动,影响了国内大循环的畅通与效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置于改革攻坚工作的首位。
纵深推进此项建设,需聚焦三个关键路径:推进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各要素全国统一交易平台与规则;推动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清理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的制度障碍。
第二,以财税体制改革重塑发展激励机制。
财税体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激励相容与发展导向。
深化财税改革的核心是构建与现代经济体系相适应、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
需在优化税制结构、提升资金效能、健全地方税体系等方面协同发力,形成有利于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共同繁荣的税收政策导向。
第三,推进国资国企和民营经济改革协同发力。
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都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同时要出台更加有力的民营经济促进政策,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健全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这四大改革领域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提供制度基础;财税体制改革为各类主体提供激励导向;国资国企和民营经济改革激发微观活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提供发展动力。
四者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改革攻坚如同解一道多维方程式,既要把握科技创新这个最大变量,又要夯实制度创新这个基础工程。
当集成式改革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治理惯性,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必将实现质的跃升。
历史经验表明,每次系统性改革突破都会打开新的发展空间,此次四大领域协同攻坚,或将孕育中国经济增长的下一波结构性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