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宗房产官司打了十六年才终于尘埃落定。购房者李女士在付清全款并住了多年后,终于拿到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2024年12月,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和余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让开发商和余某把房子过户给李女士。随后,仲裁庭在2025年6月也支持了李女士的请求,裁定开发商把房子过户给她。李女士在2026年1月7日拿到了产权证。这次案件经历了多个法律程序,包括诉讼、仲裁和执行。 2009年7月,李女士与大连一家开发商签订合同,以96万元总价买了位于中山区豪森茗家小区的一套住宅。她按约支付了全款并入住,但一直没能办理产权登记。后来调查发现,开发商把这套房子又卖给了余某,还把产权登记在了余某名下。余某利用产权证贷款70万元并把它抵押给银行。为了不让事情暴露,开发商多年来一直在给余某还贷款。 李女士在2024年初委托律师把开发商和余某告到中山区人民法院。她要求法院确认开发商与余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并注销登记。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个合同其实是借贷担保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请求。 接下来的事情也是一波三折。李女士向大连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过户登记。仲裁庭裁定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她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开发商不配合执行,李女士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但最终还是成功过户给了她。 这个案子让我们看到了房地产市场早期管理漏洞和诚信缺失问题。同时也提醒我们在买房时要重视法律凭证和交易流程。这个案例为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