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春节前夕,劳动者权益保障再次受到关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在员工吴某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以其“即将离职”为由未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并拒发2021年度年终奖。吴某提起诉讼,反映出部分企业在薪酬管理中仍存在惯性做法与制度缺口。 【原因】梳理案情可见争议主要集中在三点:其一,公司将“离职时间”作为排除考核的单一标准,但吴某实际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其二,公司虽以邮件形式规定“离职员工不参与奖金分配”,但该规则未履行民主协商等法定程序;其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将奖金明确列入工资组成部分,企业单方扣减年终奖存在违法风险。法律专家指出,一些企业仍将“离职”简单等同于“无须兑现”,忽略对劳动者实际贡献的客观评估。 【影响】该判决具有多重示范意义:对企业而言,提示用工管理边界清晰,规章制度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民主程序的要求;对劳动者尤其是临近退休群体而言,明确了“完成工作任务应获得相应报酬”的维权依据;对司法实践而言,继续强调应“综合考量离职原因、工作表现及贡献程度”作出裁量。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薪酬纠纷占比达34.6%,类似判例有助于推动裁判尺度更趋一致。 【对策】法院在判决中提出了明确方向:一是年终奖发放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二是企业应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避免以“一刀切”条款直接排除特定人员;三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安排,必须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专家建议,企业可设置离职人员专项评估机制,对已完成年度工作的员工按比例核发奖金,在保障权益的同时保留必要的管理弹性。 【前景】随着老龄化加深,“银发劳动者”权益保障将成为更突出的议题。统计显示,2023年我国60岁以上就业人口已突破6600万。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预测,未来五年涉及大龄员工的劳动争议年增长率可能达到15%—20%。本案通过厘清法律边界,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处理路径,也推动企业改进更包容、可执行的薪酬管理体系。
本案判决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企业规范用工提供了清晰指引。年终奖虽属于企业经营管理范畴,但一旦被纳入工资体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就成为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不得随意调整或变相剥夺。对即将退休的职工而言,只要在离职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就应获得相应的年终奖励——这是对劳动付出的合理回报,也是企业守信经营、依法管理的应有之义。随着劳动法律制度健全、司法实践持续深化,企业更需重视制度合规与沟通协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与考核机制,在保障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