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物资源大省如何把“纸面条款”变成“治理能力”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文物事业进入更加强调依法治理、全链条监管的新阶段。作为文物资源富集省份,四川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多、类型全,石窟寺、古遗址、古建筑等点多面广;同时,公众文化需求持续增长,“博物馆热”“遗址游”带来更高开放强度与更复杂安全压力。如何保护与利用之间把握尺度、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与行动,成为四川推进法治化保护的现实考题。 原因——从“单点保护”到“系统治理”的客观要求日益迫切 一上,文物承载历史信息不可再生,任何破坏都难以逆转;另一方面,开放利用扩大了人员流动、设施荷载与管理难度,传统管理方式难以覆盖新场景。尤其是数量庞大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分散、基础薄弱、日常巡查难度高,既需要更清晰的登记管理、保护要求和规划衔接,也需要更强执法约束与责任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强化“保护第一”,并通过完善处罚体系、提升违法成本等方式增强震慑力,为地方从“经验治理”转向“制度治理”提供了依据。 影响——公共文化供给与价值阐释提质增效,文物“活起来”更有支撑 围绕法律提出的“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开展利用研究、提供多样化多层次文化产品与服务”等要求,四川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扩容提质。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省推出临时展览1100个,开展各类活动17000余场,累计参观人数超8000万人次。春节等假期,“博物馆热”持续升温,三星堆博物馆累计接待游客近20万人次,武侯祠成都大庙会累计接待观众128.25万人次,文博场馆成为大众了解中华文明与地域文化的重要窗口。 ,四川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与资源整合,推进四川中国白酒博物馆、四川博物院新馆、江口沉银博物馆、蜀道博物馆等项目。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四川推动国家一级博物馆对口帮扶中小博物馆专项行动,组织省内16家国家一级博物馆确定帮扶对象;并深入摸清馆藏家底,全省馆藏一级文物达2605件(套),为分级分类保护、展陈利用与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对策——以系统性保护工程和安全底线思维回应新要求 在“保护第一”框架下,四川更突出系统性保护与整体利用。围绕重点石窟与摩崖造像,持续推进乐山大佛、安岳石窟、巴中南龛摩崖造像、荣县大佛整体保护利用,有序实施牛角寨石窟、中岩寺摩崖造像及题刻等重点工程;实施乡村石窟寺保护行动,推动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建设,目前已建成49个,推动保护力量下沉、管理触角延伸。 在文物与旅游、教育融合上,四川发布古蜀文明文物主题游径、《“蜀道金牛”文物主题游径(广元至绵阳段)建设方案》,并联合印发《四川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指南(试行)》,入选全国优秀文物主题游径4条,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通过“线性串联”方式,既提升公众体验,也便于形成成片保护、联动监管的新格局。 文物安全方面,四川强调把安全作为红线、底线、生命线,结合新法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导向,推动责任链条前移,强化开放管理中的承载量控制、风险预警、日常巡查与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将人气增长转化为治理能力提升,而不是风险累积。 前景——从“热度”走向“厚度”,以法治化推动高质量保护利用 业内人士认为,文物保护的关键不在一时“出圈”,而在长期制度供给与专业能力建设。随着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持续落地,四川文物保护将更强调规划引领、分级管理、科技赋能与社会参与,尤其需要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可执行、可监督的管理体系,形成“登记—认定—保护—利用—执法”的闭环。同时,围绕文物价值阐释,四川有望增强展览叙事能力与研究转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文化产品进入社区、校园与基层公共文化空间,使公众在“看得见、进得来”的同时“听得懂、记得住”。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实施一年来表明,只有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创新落实法律要求,才能实现文物保护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四川的探索实践让我们看到:在法治轨道上守护文化遗产的新时代正在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