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福建莆田出了个挺让人心塞的事儿,两个初中生骑着电动车路过,看见有个老大爷骑车拐弯摔倒了,立马停车去帮忙扶起来。结果呢?老人的家属直接狮子大开口,索赔22万!理由居然是说老人是被吓到才摔倒的!这哪是什么善举啊,简直就是把好人的好心给利用了!这让那俩好心的少年多委屈啊。 你说这事要是搁以前,谁还敢去扶?万一碰上这种赖皮怎么办?交警那边判的也是让人看不懂,说他们未满16岁骑电动车、没靠右行、还把老人空间给堵了,判他们负次要责任。这时候家属一看有机可乘,立马就拿着这判决书当挡箭牌,要那22万的赔偿款。法律虽然是有道理的,说什么无接触交通事故啥的,但这也不能拿人做好事当挡箭牌吧? 那个老大爷伤得也不重,就是轻微骨折加软组织挫伤,实际花的医药费肯定没22万那么多。家属拿受惊吓当借口漫天要价,这是把别人的好心当成发家致富的手段了吗?这种行为太让人寒心了。你看《民法典》里不就有“好人条款”嘛,规定自愿帮人救急受伤的不算犯法。就算那俩孩子骑车不规矩也是不对的,但这也得跟帮忙救人分开看啊,不能让善意为错误买单。 回想起来真的挺唏嘘的。从当年的彭宇案到现在,每次好人受委屈、做好事被反咬一口的时候,都会让大家伙儿对社会失去信任。少年的心地本来就很单纯善良,这种最珍贵的光不该被冰冷的规则给浇灭了。 我也是看不得这种事。大家肯定都理解执法要讲规矩、伤者有难处,但是咱们也得守住道德和公平的底线啊。规矩归规矩、善良归善良,这两个东西根本就不冲突。我就盼着法院判案的时候能通情达理点,别把交通违法和救人行为混为一谈;也希望咱们每个人都能守住良心。 少年帮忙扶起的不仅仅是老人一个人啊,他们扶起的其实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咱们全社会去护着这份善意的时候守护的也是人心。千万别因为一次索赔就把这群热心的少年给凉了心;也别让那些冷冰冰的规矩把整个社会的善意都给寒透了。 我真心希望以后这种事儿越来越少发生吧。愿所有善良的人都有铠甲护身;愿所有好人都能得到好报;让“扶不扶”的问题不再困扰大家;让善意能在阳光底下自由自在地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