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森林草原安全防线持续强化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四川省近期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提示全社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然而,仍有部分群众无视防火禁令,心存侥幸,违规进行野外用火,给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从近期查处的案件看,违规用火行为呈现多样化特点。甘孜州理塘县一牧民冬季草场违规用火,被罚款五千元并接受四天警示教育。阿坝州茂县村民未经审批擅自焚烧树枝,因管控不当导致火势蔓延,过火面积达十五平方米,被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凉山州盐源县村民焚烧修剪下的核桃枝,雅安市宝兴县村民倾倒未燃尽垃圾进入林区,均构成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的违规用火。此外,还有群众在禁火区内焚烧地埂草、烧纸钱等行为,均被依法查处。 这些案件反映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上,部分群众对森林防火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政府发布的禁火令重视程度不够,存"小火不碍事"的侥幸心理。另一上,野外用火涉及生产生活的多个环节,从农业生产到民俗活动,防控难度较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森林草原火灾特点是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扑灭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生态破坏,还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次查处的案件中,茂县火情过火面积虽然不大,但已对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充分说明了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 为有效遏制违规用火行为,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公安、林业等部门加强巡查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对违法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对部分违法行为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和防火意识。 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随着气温回升,林区可燃物增加,火险等级将继续上升。涉及的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同时,也需要全社会树立防火意识,自觉遵守禁火令,共同守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森林草原防火,往往就差一念、一火。对违规用火依法查处,既是在守护生态安全,也是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把侥幸当作隐患来防,把每一次明火当作风险来管,才能在高火险季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守护绿水青山与万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