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股“霸气”全是瞎扯,开除人哪能随随便便呢?

咱都能感受到,这事儿挺让人意外的!谁能想到,央国企的大领导竟然还敢拿开除正式员工的事来立威风?好多人觉得他们手里有大权,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不过实际上,这股“霸气”全是瞎扯,开除人哪能随随便便呢。下面咱就掰扯掰扯这事儿,只能说是给大家伙提个醒啊。 国家法律早就把能开除员工的条件写得明明白白。像那种犯了大错、搞砸了公司事儿或者被抓进去坐牢的情况才敢动真格的。这里面有个重点,就是得有真凭实据证明那事儿确实严重。要是领导看谁不顺眼,或者员工偶尔犯点小错根本不够格被炒鱿鱼。 就算真有员工犯了错,开除他也得走正儿八经的程序。一般要先调查清楚到底咋回事,听听工会的意见,大家一起商量着定夺。尤其是通知工会这一步,法律规定是必须要走的流程,就是为了防止公司乱来。整个过程还得有人力资源、法务这些部门把关审核,哪能是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的事儿? 有时候领导看着挺有魄力,对那些犯规矩的行为态度强硬。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就能为所欲为了。真正的权力得在制度框框里头运转,还得受法律、规章和大伙集体决定的约束。 综上所述,我觉得央国企领导们那股“霸气”还是有点限度的,不至于想开除谁就开除谁。大家伙儿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