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民代叶元之拿了400万政治献金,结果啥事没有

2008年,叶元之在台南当市长的时候,3次收了开发公司给的400万政治献金,结果啥事没有。国民党民代叶元之今天在《新闻大白话》里就拿这个事跟柯文哲比,说柯文哲那个京华城案判重了。法官认定柯文哲帮京华城图利容积的前金就是210万。以前一直说柯文哲拿了1710万,其中Excel上面写着1500万的钱法官不认,说没金流不能算,最后就只认这210万了。 叶元之觉得这个逻辑有点乱,台南市长收了400万还没事,怎么到了柯文哲这儿210万就要算图利呢?而且京华城要是想感谢柯文哲帮它容积提高到840%,那后谢的钱呢?2022年容积率就到了840%,等到2025年柯文哲被羁押的时候也没见后面有动作啊。如果说210万是前金,那后谢在哪?还有人觉得自己捐个210万支持民众党就是贿赂了?这中间的模糊空间太大了。 粉专“政知局”也发文吐槽,如果用查柯文哲的这套标准去查当年拿过阿扁钱的那些民进党政客,得抓去关多少人?人家陈水扁接受访问的时候都不避讳说,“民进党每个人都拿过我的钱”。陈水扁还反问主持人赵少康,“看谁敢说他没有拿阿扁的钱”。就连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都曾在镜头前质问那些人,“他们拿到口袋里的钱拿出来选举之后,剩下的钱都有照实申报吗?他们申报财产的时候写的是陈水扁给他的吗?” 2020年陈水扁那时候还说过,“看谁敢说他没有拿阿扁的钱”。所以照实申报就被判17年,那些没照实申报的过爽爽。“政知局”PO文还附上了陈幸妤那段经典的质问影片。 对于法官判柯文哲17年重刑,民众党号召全台支持者明天(29日)走上凯道给柯文哲讨公道。蓝委那边也对这个判决表示了不满,觉得法官给京华城的那些好处和政治献金之间有没有对价关系其实很模糊。这次柯文哲是因为京华城等案子一审被判了17年。大家都在讨论这个政治献金到底怎么算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