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节水工作成效显著 四集体六人获国家级表彰

中国节水奖颁奖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对在节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了解到,陕西省共有4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得此项荣誉,充分体现了陕西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显著进展。

获评中国节水奖先进集体的是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榆林市水利局、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分行。

获评先进个人的是高小淇、巩科、李小冰、孙世坤、鱼晓利、张峰等6名同志。

这些集体和个人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不同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代表了全省节水工作的先进典型。

陕西作为水资源相对紧张的地区,面临着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供应的突出矛盾。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节水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推进水资源科学配置、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期间,陕西相继出台了《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和《关于建立与人口和产业布局相匹配的水资源配置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节水法规和政策体系。

在制度层面,陕西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将水资源总量、强度和效率控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同时,省水利部门探索建立了节水、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了节水工作的合力。

这些举措有效推动了全社会节水意识的提升和节水行为的规范。

从具体成效看,陕西的节水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

截至目前,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43%,说明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用水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这充分说明陕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不断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在不断提升。

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陕西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全省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8.36亿立方米,为传统水资源紧张局面的缓解提供了新的出路。

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6,表明农业灌溉用水的效率明显改善,农业节水技术得到了较好推广应用。

西安、咸阳、渭南、商洛等4市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这标志着陕西在城镇非常规水利用方面已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从地域分布看,获奖单位涵盖了农业、水利、企业、金融等多个领域,既有省级行政部门,也有市级水利机构和社会企业,体现了节水工作的全社会、全方位特点。

榆林市作为传统能源基地,其水利局获奖反映了该市在能源开发与水资源保护平衡方面的积极探索。

西安净水处理公司作为社会企业代表获奖,说明市场机制在推进节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陕西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节水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需求持续增长,而水资源供应的约束条件并未改变。

因此,进一步推进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既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

未来,陕西应当继续深化节水工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推进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水损失。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节水的良好氛围。

节水不仅是水利部门的专业工作,更是关乎发展方式转变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陕西此次多领域主体获表彰,折射出节水从“单点突破”走向“协同发力”的趋势。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刚性约束不松劲、制度创新不断档、社会参与更深入,才能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基础,把每一滴水的价值发挥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