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检察机关批捕缅北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 依法严惩震慑跨境电诈

当前,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已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治理电诈犯罪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缅北等地跨境电诈犯罪活动,成效明显。 据统计,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有力遏制了跨境电诈犯罪的蔓延势头。这个数据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打击电诈犯罪中的坚定立场和有效行动。 在重大案件办理上,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缅北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发挥了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最高检挂牌督办,全程指导督导,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其中,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件已经判决,共有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充分表明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对犯罪分子的有力制裁。 跨境电诈犯罪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源于其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利益驱动强等特点。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跨境特性逃避打击,形成了完整的犯罪产业链。同时,国际间的法律差异和执法协作不足,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电诈犯罪打击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为此,检察机关积极利用双边、多边机制推动反电诈国际合作,主动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构建起打击预防电诈等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2025年10月,我国正式签署了该公约,这标志着我国在国际反电诈合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更完善全球网络犯罪治理体系。 当前,检察机关的打击成效已初步显现,但跨境电诈犯罪的治理仍需要长期、系统的努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国际执法合作,完善法律制度,提升打击能力,同时加强预防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治理格局。

打击跨境电诈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国内司法力量的持续发力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此次检察机关的集中行动和严厉判决,既震慑了犯罪分子,也保护了群众权益。随着国际合作机制的完善,全球反诈网络将更加紧密,为构建安全的网络空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