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理财公司刚给投资者的好处,这可是首次把产品清算期间产生的利息归给他们。3月2日,兴银理财就宣布了这个消息;到了3月4日,光大理财也跟进了,把清算期规则给调整了。这两家公司都明确了,从产品终止日到资金实际到账那天产生的利息,全部归投资者所有。 而且记者发现,光大理财有一款在3月6日开始募集的固收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里早就写得清清楚楚,这次规则调整在他们的合同里都体现了出来。以前理财产品在清算期间通常不计利息,这种做法其实是把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给摊薄了。现在多家机构把清算期的收益明确归给投资者,虽然钱不多,但现在理财收益率整体在下降,这也算是给产品加了分,让市场吸引力更强一点。 那个从产品终止运作到本金收益实际到账的时间段叫清算期。有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监管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终止后的清算期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前大家觉得这个时候不管收益多少都不算利息,就像你放活期存款一样。不过这次情况不一样了,“零收益”的清算期要过去了。 光大理财发布的公告说从3月5日起要改规矩,他们这么做是为了让客户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儿。记者查了一下光大以前的产品说明书发现,在3月6日开始募集的那一款产品风险揭示书里已经明确写明清算期利息归投资者所有了。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说虽然这钱有限但也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当前理财收益率整体下行的背景下”,这肯定是个好事。还有个好处是“释放出更加尊重消费者资金权益”的信号。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办法要求资产管理产品在募集、存续、终止这些环节都要规范披露信息。最近大家都在忙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展示方式呢。 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说,“理财产品清算期间的资金沉淀及潜在利息归属”确实是个“模糊地带”,各家银行执行起来不太一样。“这次相关公告释放出更加尊重消费者资金权益”的信号。 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分析认为,“相关调整不仅彰显了理财行业在合规基础上主动向投资者让利、增强产品吸引力的趋势”,也能提升行业形象和市场信任度。“监管趋势”这个词用得很贴切啊! 本报记者张萌、卢梦雪在北京报道:多家理财公司宣布产品清算期间的利息归属投资者。chinanatimes.net提供的相关报道内容也证实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