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是重庆工信职业学院的大一学生,从今年1月起,她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兼职送外卖,这不仅能给她补贴生活费,还不耽误她的上课时间。最近,小林第二次被学校工作人员发现在校内送外卖,这次她收到了学校的“违纪处分拟处理意见告知书”,拟对她给予警告处分。小林仔细看了校规后发现,其中根本没有提到“配送外卖”属于禁止行为。她感到很委屈,因为像她一样在校内兼职送外卖的学生有很多,其中不少是家庭困难的学生,对他们来说,这份兼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来源。这个事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大学生靠自己双手赚取生活费到底应不应该受到限制?事件曝光后,重庆市教育部与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方面联系了涉事学生小林。校方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跟小林沟通过,目前处分流程已经中止,并没有实际对学生作出处罚。但这件事暴露出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比如那条模糊的校规是否还会被用来套用到其他学生身上,学校又该如何平衡校园管理和学生合理权益等问题。这个事件引发了对高校管理规定合理性的讨论。大学生勤工俭学是一种正常行为,如果学校的管理规定变成了挡在贫困生面前的一堵墙,那这种规定到底是在“育人”,还是在“堵人”?你觉得学校应不应该禁止学生在校内兼职送外卖?如果你是校领导,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