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横跨多省的恶性拐卖婴儿案近日尘埃落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主犯喻立香因贩卖33名婴幼儿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个判决再次表明,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将依法从严惩处。2009年6月9日,昆明至武昌的K110次列车上,乘警例行检查时发现异常:一对自称夫妻的男女怀抱女婴,但多处细节不合常理。继续核查后,一个涉及云南、湖北等地的特大拐卖儿童网络随之浮出水面。庭审中,喻立香以“帮助贫困家庭”为由为自己辩解,但其行为导致33个家庭骨肉分离,事实不容掩饰。法律专家指出——此案折射出三个问题:其一——农村地区收养需求较大,但正规收养渠道不够顺畅;其二,部分偏远地区法治意识薄弱;其三,跨区域犯罪治理仍有薄弱环节。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仍发生数百起拐卖儿童案件,持续冲击社会伦理与法律底线。本案还表现为“情感绑架”的复杂性:部分被拐儿童长期生活中已与养父母建立情感联系,给后续处置带来现实难题。但司法机关明确,任何形式的儿童买卖都不可接受,必须依法追究。近年来,我国通过建立打拐DNA数据库等技术手段,破案率已提升至98%以上。公安部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收养制度,从源头减少案件发生,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拟对“买方市场”施以更严格的法律责任。社会学专家认为,此案具有警示意义:一上表明了依法打击的力度,另一方面也提示社会治理需同步发力。除依法惩处外,还应加强基层普法,健全社会保障与救助体系,减少被犯罪利用的空间。
拐卖婴儿不是“家事”,更不是“交易”,而是触碰法律底线、践踏人伦底线的严重犯罪。对拐卖链条依法严惩,既是对每个孩子安全成长权的守护,也是对万千家庭安宁的守护。只有持续推进全链条治理、推动社会共治,才能让“天下无拐”的目标不断接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