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冷空气活动频繁,降雪、冻雨与大风降温叠加,给交通出行、设施农业和基层生产生活带来多重挑战。
1月18日18时,安徽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省市县乡联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组织风险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力求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应急管理部门近日通报表扬六安、安庆、蚌埠多起成功避险案例,认为其体现了基层风险信息员“早发现、快报告”和县乡村协同处置的实战效能。
一、问题:低温雨雪冰冻带来“脆弱点”集中暴露 在雨雪冰冻条件下,设施农业大棚易因积雪荷载增大发生变形、倒塌;桥梁、坡道、临河道路等关键路段易结冰打滑,诱发交通事故;农村地区道路狭窄、机械化清雪能力有限,若处置滞后,易造成局部通行中断与群众出行受阻。
此次天气过程中,上述风险点在多地呈现“短时集中、点状爆发”的特点,对基层响应速度和处置组织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原因:降雪叠加降温使风险从“可控”迅速转为“高危” 从气象条件看,强降雪后气温骤降,积雪难以融化并形成压覆荷载;同时夜间低温易导致道路暗冰,桥面因热容量小更易结冰。
加之部分大棚结构承载能力有限、道路养护力量分散,一旦出现积雪增厚或桥面结冰,风险会在短时间内放大。
防范成败往往取决于两点:一是基层巡查能否及时捕捉到变化,二是处置力量能否迅速集结、物资能否快速到位。
三、影响:及时处置既守住安全底线,也稳住生产生活秩序 在六安市金寨县全军乡,1月20日7时20分,梁山村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员在巡查中发现合作社多处大棚积雪较厚、存在倒塌风险,随即上报。
村级第一时间对周边实施管控并逐级报告,乡党委政府随即组织铲雪除冰,并对全乡农业大棚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涉险大棚181个,统筹100余名乡村干部、志愿者分赴隐患点位抢险作业,至10时全部清理完毕。
该案例表明,在设施农业集中区域,把排查、管控、清雪、复查做在前面,能够有效避免次生灾害和财产损失,为稳产保供争取主动。
在安庆市桐城市孔城镇,1月20日7时,新河大桥桥面出现大面积结冰。
该桥连接国道与省道,是交通“咽喉”,日均通行车辆多,结冰一旦失控极易引发连环碰撞。
巡查人员发现后迅速上报,并组织志愿者开展扫雪除冰,同时安排人员值守引导;镇级增援力量、规范设置警示标识,交警现场指挥。
8时40分,桥面积雪结冰清除,道路恢复畅通。
短时间完成处置,既避免事故风险,也保障了干线交通效率,对周边物流和群众通勤具有现实意义。
在蚌埠市,经开区长淮卫镇卫东村一处临河村道出现大面积积雪,影响沿线77户275名群众出行。
信息员发现后立即上报,村级随即向镇政府、区级安委办请求支援。
区镇会商研判后统筹调度铲雪车、融雪剂等物资以及城管队员赶赴现场,10时40分起协同作业,1小时内清理1.5公里主要道路并恢复通行,随后继续巡查处置其他结冰隐患。
该案例反映出城市管理与应急力量下沉到基层末梢后,在“最后一公里”道路保畅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四、对策:以机制化、清单化提升“发现—报告—处置—复盘”闭环能力 从三起案例看,成功避险并非偶然,关键在于把责任链条和处置流程前置到村、镇两级,把力量组织到网格末端。
一是强化预警到人。
将气象预警与道路、农业、学校、企业等重点场景联动推送,确保信息直达基层负责人和巡查人员,缩短反应时间。
二是做实隐患清单。
围绕大棚、桥梁、临水临崖道路、急弯陡坡、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建立风险点台账,明确巡查频次和责任人,形成可追溯的巡查记录。
三是前置物资与力量。
融雪剂、警示标识、铁锹扫帚、防滑垫、简易支撑材料等要按片区就近储备;同时完善乡镇应急队伍与志愿力量动员机制,做到“能集结、会作业、可持续”。
四是完善协同调度。
对跨部门事项建立快速会商与调度机制,在交通保畅、设施农业抢险、供电通信保障等方面形成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联动作战模式。
五是注重复盘提升。
对每次处置的用时、力量投入、薄弱环节进行复盘,将经验固化为预案和操作指引,持续提升基层实战能力。
五、前景:从“应对一场雪”走向“治理一类风险” 当前冬季低温雨雪冰冻仍可能反复,叠加春运出行、农产品生产与城乡运行需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仍处在关键期。
推动基层风险信息员队伍规范化、推进县乡村协同处置常态化、提升重点领域抗灾韧性,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治本之策。
随着更多经验转化为制度安排,基层将逐步具备对复杂天气的快速响应与精细治理能力,为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更可靠支撑。
这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成功应对,充分证明了健全的防灾减灾体系、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是有效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关键所在。
安徽省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基层协同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等做法,将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防范,将灾害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这一经验启示我们,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在日常中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在体系中构建纵横联动的组织网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灾并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