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114处红色遗存纳入系统保护夯实传承根基

甘肃省文物局1月12日正式发布《甘肃省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将114处革命文物纳入保护体系。

这批文物分布于全省12个市州的40个县区,类型丰富,包括会议旧址、战斗战役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革命人物故居及纪念设施等,时间跨度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延续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展现了甘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历程中的重要地位。

此次名录的制定以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基础,严格遵循国家文物局的工作要求,通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和省级核定等多重程序最终确定。

在保护级别上,名录包含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91处此前未核定保护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此次被纳入名录,填补了基层革命遗迹保护的空白。

甘肃省作为革命老区,红色文化遗产丰富,但部分文物因年代久远或地处偏远,长期面临保护不足的问题。

此次名录的公布,不仅为这些文物提供了明确的保护依据,也体现了甘肃省对红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重视。

近年来,甘肃省通过加强文物普查、完善保护机制、推动文旅融合等措施,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面、层级分明的革命文物保护体系。

专家分析指出,此次名录的公布将进一步推动甘肃省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一方面,纳入名录的文物将获得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这些文物也将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旅游的重要资源,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未来,甘肃省或将继续深化文物普查工作,探索数字化保护等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甘肃省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发布,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

这114处文物不仅是历史的见证者,更是精神的传承者。

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保护体系,我们既是在保护物质遗产,更是在守护精神财富。

随着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这些散落在陇原大地上的红色遗迹必将焕发新的生机,继续为新时代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