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面制品店主因违规添加硼砂获刑 食品安全底线不容突破

问题——为迎合口感需求,非法添加向食品安全底线“伸手”。 随着餐饮消费升级,部分消费者对面条、云吞皮、饺子皮等面制品的“筋道”“耐煮”提出更高要求,一些小作坊、小门店成本与口碑压力下,可能通过违规添加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珠海香洲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显示,个别经营者为追求产品韧性和市场竞争力,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食品生产环节,虽未流入市场,但已对公共安全形成现实风险。 原因——口碑焦虑叠加侥幸心理,错误“秘方”诱发违法冲动。 据法院查明,黄某在闹市经营面制品店多年,以周边居民为主要客源。近期顾客反映其面皮偏软、易煮烂,影响复购与评价,经营压力随之增大。在他人“支招”下,黄某得知硼砂可提升面皮韧性,尽管清楚硼砂摄入后可能危害健康,仍选择网购并在制作中少量添加,试图以“低剂量”降低风险。此案折射出两上问题:一是部分食品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对食品添加边界缺乏基本敬畏;二是行业信息传播中仍存在以“土办法”“小配方”误导生产的现象,给监管和市场秩序带来隐患。 影响——“小剂量”同样可能造成“大风险”,危害公众健康与行业信用。 专业鉴定显示,涉案查获的饺子皮、云吞皮、碱面等均检出硼砂成分。对应的专业观点指出,硼砂在胃酸作用下可转化为硼酸,存在健康风险。面制品是高频消费品,一旦违规添加进入流通环节,极易通过餐饮渠道迅速扩散,影响面广、追溯难度大,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也会对合法合规经营者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冲击,破坏行业信誉与市场信心。 本案同时提示,食品安全治理强调全链条防控,违法行为即便“未销售”,在生产环节实施添加并形成成品,同样已构成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应依法追责、形成震慑。 对策——司法惩治与行业治理并举,推动从“被动查处”走向“源头预防”。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在生产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犯罪事实、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鉴于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公益损失一千元,并需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从治理角度看,防范类似问题需多方发力: 一是强化对小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普法与培训,明确可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与限量要求,推动“懂法、守法、会做”成为基本门槛; 二是监管部门应聚焦面制品、卤味、熟食等高频消费品类,加大抽检频次与快速检测覆盖,对网络渠道非法原料销售线索加强排查,压缩违规添加的“工具供给”; 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建立更透明的原料采购与生产记录制度,鼓励商户使用合规改良工艺(如原料配比优化、冷链与储存管理、标准化生产流程)替代“化学捷径”; 四是消费者端强化识别与举报意识,对异常“过分筋道”“久煮不烂”等反常口感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前景——以“零容忍”守住餐桌安全,促进行业回归品质竞争。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此次判决释放明确信号:对以任何理由触碰食品安全红线的行为,法律将依法严惩,并通过公益赔偿、公开道歉等方式强化社会警示效应。随着监管执法、司法裁判与社会监督深入协同,面制品等传统食品领域有望加快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以更安全的原料、更透明的生产、更稳定的品质赢得市场,而不是以危害健康的“捷径”换取短期口碑。

食品安全的底线不容突破;此判决警示从业者必须依法经营,同时需要行业规范、监管强化和消费者监督的多方合力,才能真正守护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