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成色

今年,为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把“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当成一项重要任务。这不仅给了行政执法一个更具体的标准,还能帮助解决“类案不同罚”、裁量不公平等老大难问题。所谓行政裁量权,是法律给行政机关的权力,让他们在法定范围内自己做判断和决定。它是为了处理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但如果没有规矩,就容易产生随意性和不公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就是把这些空间变成公开透明、好操作的标准和流程。这么做不仅是行政机关自律的体现,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这个制度推动执法从依赖个人经验转向按规矩办事。 从2019年开始,在中央的推动和各地实践下,这个制度发展很快。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已经有了系统的基准框架,覆盖了高频执法事项。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台了自己的管理办法,形成了国家指引、省级统筹、市县细化的多层次体系。部分县区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具体的细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入,一些地方把裁量基准嵌入到行政执法信息系统里,实现了类案自动比对、裁量过程留痕等功能。 不过,这个制度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现在有些领域的基准制定还是比较死板,没有考虑不同地方的情况、行业特点和监管对象的差异。这可能导致处罚不够精准影响效果和社会认同。如何在海量数据和复杂现实中确定各种因素的权重是个大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坚持国家法治统一原则下增强制度的包容性和精细化水平。 一个完善的基准体系要有统一的框架和清单,还要有分类指导和价值引领。对于不同监管领域要有差异化政策导向。同时还要注意识别监管对象的特质,比如对中小微企业和创新业态要有更包容审慎的规则。此外,基准不能一成不变,要定期评估修订还要阳光运行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成色、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它是约束权力保障权利的重要工具也是提升执法水平的“刻度尺”、优化营商环境的“稳定器”。未来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立法精准分类技术赋能公开透明持续推动这个制度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