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老窝,哪是那么容易拆的?思明法院给出了判决:小雪是产权人没错,但权利不能伤人。

爷爷的老窝,哪是那么容易拆的?思明法院给出了判决:小雪是产权人没错,但权利不能伤人。虽然小雪拿着房产登记证,可爷爷奶奶在这住了二十多年,这事儿还得从根源说起。那是八十年代单位分给曾祖父的福利房,后来产权转到了父亲名下,父母离婚时又白纸黑字写好要把房子给女儿,等小雪成年后才正式过户给她。大学毕业的小雪想出国深造,经济压力太大,就把爸爸和爷爷奶奶告上法庭,想要回祖屋。爸爸说当时法律没规定居住权,没法把房子锁在老人名下。现在他们七十多岁了也没别的住处,赶他们走太残忍。他提议拿房子抵押贷款去留学,这样既保住了亲情,也解决了钱的问题。思明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序良俗不能破。虽然法律上这套房子归小雪所有,但爷爷奶奶住在这儿是因为亲属关系和社会伦理。强行让他们搬离既违背了道德规范也伤害了家庭感情。法官还提醒大家:给房子设立居住权能让老人安心住下。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可以设为无期限的,除非当事人约定了期限。房产处置前最好立遗嘱或者签合同,这样既给了老人定心丸,也给了后代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