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的朋友注意啦,从12月31日开始,咱们可以把公积金用在物业费上了!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九江市这次率先在全省推出了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政策。这么一来,大家就不用愁交不起物业费了。 根据这个新政,缴存职工家庭只要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自然年度都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一套住房的物业费。为了方便大家办理,新政还优化了提取服务渠道,线上申请最高可以提2000元,“足不出户”就能全程网办。如果物业费超过2000元的话,大家可以带齐身份证、发票还有不动产权证书这些材料去窗口办理,按实际花费给大家核算提取额度。 这次政策调整也放宽了贷款条件,全力支持大家改善居住条件。只要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就可以申请贷款。异地贷款范围也扩大了,从原来的江西省省内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扩展到全国各地市了。现在不管你是哪里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九江市买房都能享受本地职工一样的待遇。 这一新政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止。以后如果上级有新政策调整的话,我们会按照最新规定来执行。这次优化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紧扣民生热点、简化流程、扩大保障范围,是我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希望能让大家住得更安心、更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