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50多岁的陈大妈在小区里做保洁,把别人丢弃在路边的东西捡走了。结果这就导致她被当成小偷,不得不给警察打电话求助。你看到路边的东西,可能会视而不见就离开了,但是对于捡废品的人来说,这些东西就是可以利用的资源。可是有了后续有人上门要回时,情况就变糟糕了。陈大妈给业主的脸盆拿走了之后,就被业主指为小偷。业主不仅骂她还把照片到处传,让陈大妈跟女儿受了不少委屈。根据法律规定,故意诽谤他人并传播这些内容是犯罪行为。业主的做法已经让陈大妈和女儿名誉扫地。虽然陈大妈确实做错了点事情但是,也不该被这样对待。双方要相互理解、宽容一些这个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希望这起由一盆鱼引发的纠纷早日结束吧。希望两个人都能放下过去把这个事情解决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