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岁老太将900 多万元积蓄交给儿子保管

广东91岁的吕老太将900多万元积蓄交给儿子吕某保管,这笔钱其实是她自己出售北京房产得来的。吕某和乔某乙夫妻把这笔钱给挪用了,给自己家的房子还贷、装修,以及家庭的日常开销。到了2022年7月,乔某乙去世了,生前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房产50%的产权和300多万元银行存款给了姐姐乔某甲,剩下的财产就归吕某所有。2024年,吕老太发现这些钱没了,觉得这是她给儿子借的钱,就把吕某和乔某甲告到了法院。 吕老太称这笔钱是借款,要求儿子还,乔某甲也有责任还钱。乔某甲说这钱是给吕某的赠与,她不用负责任。法官说没有借条和借款的意思,也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大额养老款如果推定为赠与可能不公平,所以认为这是保管合同关系。因为这笔钱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吕某把900多万元还给吕老太,乔某甲在继承乔某乙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官还提到,老年人常常因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委托子女管理资金,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是赠与或者借款的话,应该认定为保管关系。子女要是把代管的资金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了,配偶也得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这笔钱。这起案件发生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由胡元媛和实习生周玥交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