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1月1日起,5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中国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还有外国人去世后,由负责救治的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全国统一的死亡证明。这张证明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辅,没法定证件的无名尸或死婴在“姓名”和“证件类别”栏填“无”。它明确了申领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若亲属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如果是在家里或者其他地方正常死亡的情况,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发。2月27日,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把这份通知发到了大家手中。根据规定,自2026年7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都要用这个新制定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还要给逝者亲属提供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的便利服务。自2026年7月1日起,原来那两份通知就不再生效了。公安机关拿到第二联或电子证照后就可以注销户口,殡仪馆拿到第四联或电子证照就能去接运遗体并火化。2027年1月1日开始逐步实现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与便捷使用。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三个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把居民死亡信息给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推送过去。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民政部会在7个工作日内把信息推送给公安部。公安部凭借第二联或电子证照来办户籍注销手续。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医院在开了纸质版证明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网络报告,开了电子证照的则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交换到国家平台。对于非正常死亡案件由案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死亡证明》的签发对象不仅包括在中国内地去世的中国人,还有在内地去世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通知还明确了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