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重拳整治校外培训乱象 三起无证办学案件被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潮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近日集中通报了三起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均因无证办学被依法制止。

问题表现突出。

第一起案件涉及潮安区庵埠镇一家教育咨询服务部,该机构在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庵埠镇金里路潮安人民公园附近非法招收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第二起案件中,饶平县黄冈镇一名个人在建设路南新埔四横附近自建房内,同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就擅自招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第三起案件涉及湘桥区一家艺术中心,在腾瑞星河城住宅区内无证开展非学科类培训。

三起案件虽然涉及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但违法特征一致,均属于无证办学行为。

违规根源在于法规意识淡薄。

这些机构和个人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校外培训行业的监管要求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规避审批程序来降低办学成本,获取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也与国家推进"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的总体方向相悖。

监管部门迅速行动。

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教育局在发现违规行为后,当场责令相关机构停止办学,并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目前,三起案件均在进一步调查阶段,相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违规机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系列快速有力的执法行动,充分体现了潮州市教育部门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的坚定决心。

违规行为的危害不容忽视。

无证办学机构往往缺乏规范的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和安全保障措施,学生的教学质量和人身安全都难以得到保证。

这类机构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也与国家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目标相冲突。

通过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有助于形成警示效应,引导其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潮州市教育局随后发出提醒,要求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切实增强法规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这一提醒既是对全行业的规范要求,也是对市场参与者的明确指导。

校外培训治理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与教育生态优化。

通报典型案例既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也是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必要举措。

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执法监管、完善社会共治,才能让校外培训回归育人本位,在规范与透明中满足合理需求,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