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开盒”升级为跨境链条化网络施暴;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部分不法分子借助境外平台与加密通信工具,将已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拼接、加工,再以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等方式定向投放,诱导群体对特定对象实施电话短信“轰炸”、跟帖辱骂乃至线下骚扰,形成从数据黑产到网络暴力、从线上扩散到线下侵扰的完整链条。案件中,被侵害对象包括某虚拟偶像团体配音演员及其“粉丝”,涉及户籍、手机号、轨迹、健康生理等高度敏感信息,社会危害性突出。 原因——数据泄露与平台滥用叠加,群体极化放大风险。 从作案条件看,个人信息黑灰产链条中被倒卖、被“库”化存储,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随时检索、批量获取的“弹药”;从技术手段看,境外平台的隐蔽通信、群组化传播及“管理员”分工,使违法信息更易形成稳定传播渠道;从社会心理看,饭圈对立、情绪化表达与“围观式正义”等倾向,易被刻意引导为“人肉搜索”“开盒挂人”,降低违法门槛,扩大受害范围。跨境联络还加大了发现、取证与治理难度,促使网络暴力呈现组织化、规模化趋势。 影响——侵害人身权益,扰乱网络秩序,外溢至现实安全。 经查,两名被告累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900余组,在频道发布违法文案600余组,涉及的频道成员达3万余人、总浏览量超1000万次,评论近2万条,群组另有5000余人。此类传播强度使受害者长期暴露于“可被定位、可被骚扰、可被围攻”的压力之下,直接冲击其正常生活与工作秩序,并诱发线下跟踪、骚扰等现实风险。案件反映出网络暴力已不再局限于言语攻击,而可能演变为对人身财产安全的综合性威胁。据披露,部分被侵害人出现严重心理健康问题,凸显对人格尊严、隐私权与信息安全的多重侵害。 对策——以证据链闭环惩治犯罪,以协同联动实现快处置、强治理。 该案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商请下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机制,突出三上着力: 一是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发现与固定能力。通过技术侦查与数据审查,锁定境内涉案人员,并对涉案频道、群组全量数据进行固定与审查,围绕文案数量、传播规模、互动内容等关键指标形成客观证据支撑,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与危害后果奠定基础。 二是以跨部门协作实现“止损”优先。检察机关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同时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及境内社交媒体平台转递线索,推动及时封禁涉网暴账号、阻断扩散链路,压缩违法信息二次传播空间。 三是以深挖扩线推进源头治理。联合有关部门追查关联犯罪线索,锁定并抓获多名关联嫌疑人,形成对黑灰产链条的集群打击,体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办案导向。 前景——以更严密法治与更精细治理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案件审理结果显示,人民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该案传递出明确信号:对利用信息网络组织实施“开盒”、引流网暴等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同时也提示网络治理仍需三上持续发力:其一,强化个人信息全链条保护,推动数据安全管理、泄露追责与黑产打击协同;其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风险识别、群组治理、内容处置与证据留存机制,提升对“挂人”“开盒”等变种话术与组织化行为的治理精度;其三,健全跨区域、跨部门乃至跨境协作机制,增强对隐蔽化、境外化犯罪的发现、取证与追责能力,以法治手段筑牢网络空间安全防线。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个人信息更不是可以随意“开盒”的商品;该案表明,针对组织化、跨境化网暴行为,依法从严惩治、以证据为中心提升办案质效,并同步推进源头治理与平台治理,才能让网络生态回归理性有序。守住隐私底线、捍卫人格尊严,需要法治利剑,也需要每个网络参与者共同拒绝传播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