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养老服务机构职业道德准则 明确禁止从业人员索取老人财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的服务供给不断扩容。

在服务规模扩大、人员流动加快、服务链条拉长的背景下,如何以制度化手段守住服务伦理底线、提升行业公信力,成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议题。

民政部公布《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对从业人员行为边界作出更明确、更可操作的规范,传递出以制度约束维护老年人权益、以职业建设夯实服务质量的治理导向。

问题层面,养老服务具有高度的“弱势保护”属性:服务对象多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部分老人认知能力下降、依赖性增强,容易在信息不对称和权利表达不足中处于被动地位。

现实中,个别机构或个别从业人员存在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诱导消费、借照护之便变相索取财物等风险点。

一旦出现类似行为,不仅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权与人格权益,也会迅速损害行业声誉,削弱社会对养老服务的信任基础。

原因层面,一方面,养老服务涉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社会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等多岗位协作,工作场景深入老年人日常生活与家庭关系,天然接触大量敏感信息与财物往来,若缺乏统一的职业道德框架,容易出现“边界不清、标准不一”的管理盲区。

另一方面,行业仍处在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阶段,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职业认同、激励保障等仍需完善,部分岗位劳动强度大、情绪消耗高,在压力与诱因叠加情况下,更需要通过制度、培训与监督形成共同遵循的底线规则。

影响层面,《准则》以八个方面构建职业道德“坐标系”,既强调遵规守法、以人为本,也突出尊重平等、安全服务与诚实守信。

其中,在尊重平等方面提出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电子数据、病史、家庭情况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谈论传播,直指隐私泄露这一社会关切;在廉洁守正方面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药品,不得为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提供便利,针对“借服务之名行营销之实”“情感绑架式消费”等隐患划出红线。

相关要求有助于把职业道德从“倡导性”提升为“可考核、可追责”的行为规范,推动行业从单纯强调服务供给转向更重视权利保护与风险防控。

对策层面,民政部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把《准则》落实嵌入用工、培训、管理全流程:对新入职与在职人员开展经常性职业道德教育,将准则培训纳入业务培训、入职培训和晋升前培训;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考量;同时建立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机制,关注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及时疏解压力,营造尊重、支持、团结的工作环境。

上述安排体现出“制度约束+能力建设+关怀支持”的组合思路:一方面通过清晰规则防止越界,另一方面通过培训与激励提升专业化与职业荣誉感,还通过心理支持降低高压环境下的职业风险。

前景判断,职业道德准则的发布是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一步,但关键在于执行的刚性与监督的闭环。

下一阶段,随着各地在行业监管、机构评级、服务标准化等方面持续推进,《准则》有望与岗位培训、服务质量评价、投诉处置机制等形成联动:一是以制度化培训与考试强化“知边界”;二是以考核与奖惩强化“守底线”;三是以信息化管理、内部审计与社会监督强化“可追溯”;四是以完善薪酬保障、职业发展通道和心理支持体系强化“可持续”。

在此基础上,养老服务将更有条件实现从“有人照料”向“规范照护、可信照护”的跃升。

职业道德是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随着准则的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必将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更加安全、优质、有尊严的养老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