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法官3月18日这天把它公开宣判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了一家摄影公司的法人陈某,是他的公司把小女孩的照片上传到网上赚钱。当时的审理由七个人一起组成的合议庭负责,凌捷法官做的审判长,还有两名审判员和四个随机挑选出来的人民陪审员。 这位陈某给自己开了个摄影公司,一开始和家长谈条件是“互免约拍”,也就是他给孩子拍照,家长同意把这些照片挂在他的社交账号上给别人看,谁也不拿对方的钱。从2024年开始,陈某没经过允许就在各种网上群里发女孩的照片和视频,用“白丝”、“裸足”这些词吸引别人花钱买东西。这种事情总共让他赚了一万多块钱。检察院经过调查觉得他这种行为伤害了好多不特定的未成年人人格权,也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就对他提起了公益诉讼。 上海一中院判决说,陈某用那种违背了公共道德的方式卖孩子的照片,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名誉权还有人格尊严。因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必须判刑。判决内容是要求他把存手机、电脑还有移动硬盘里的违法照片和视频全都删除干净;还要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开道歉;最后赔点钱给保护未成年人的公益事业用。这是上海第一起因为保护未成年人才打的民事公益官司。 现在互联网已经把日常生活给融进了我们的世界里,小孩长大的过程也离不开网络。网上环境清不清朗直接影响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不健康。对于这种在网上欺负小孩的恶劣行为,我们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护孩子上网安全是个大工程,需要法院、家长、学校、社会还有网络平台大家一起动手才行。 只有从源头把那些赚黑钱的利益链给切断了,孩子和他们的监护人也得学会怎么防范和维权才行。只有大家团结起来一起使劲儿净化网络环境,才能真给孩子们搭起个坚固的保护墙,让他们在健康又安全的地方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