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呼吁扩大长护险覆盖范围 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护理需求亟待解决

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群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覆盖面仍有明显不足。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残联兼职副理事长金晶基层调研中发现,现行长护险将年龄门槛设在60周岁。该设置针对老龄化社会的主要需求,却在客观上把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该特殊且需求迫切的群体挡在保障之外。 这一缺口带来问题日益突出。金晶指出,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同样急需专业护理,但现有制度框架无法提供相应保障。此外,残联现有的基础上门服务更多偏向生活照料,在压疮护理、导尿管维护等专业医疗护理上能力不足,难以覆盖重度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这使得有关家庭要么自费承担较高的专业护理支出,要么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进行照护。 长期照护压力让不少家庭背负沉重负担。许多重度残疾人家庭陷入经济与精力的双重压力:一方面支出增加,另一方面照护者长期透支身心。这不仅影响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也影响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与工作,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现实难题。 针对这一问题,金晶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方案。她建议扩大长护险保障范围,将60岁以下、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对象。关键于建立规范的评估机制,参照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对拟纳入人群开展专业评估,并根据失能等级提供相应的居家护理、社区照料或机构护理服务,以提升保障的精准度和实际效果,减少资源错配。 在资金保障上,金晶建议在现有医保基金基础上,将残保金纳入长护险资金共济范围。通过统筹现有保障资源、拓宽筹资渠道,为制度长期运行提供支撑。 这一建议也折射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方向。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和社会发展,保障体系需要更全面覆盖各类困难群体。将重度残疾人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既是回应其基本权益,也是补齐社会保障网络的重要一环。

完善长期护理保障——既关乎民生——也考验治理能力;对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而言,专业照护不仅影响生活质量,更关系到健康安全与家庭稳定。通过制度扩围与服务升级,把迫切需求纳入制度保障,让专业护理更可及、更可持续,才能更好托举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与发展权益,也为构建更公平、更有韧性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