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2日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披露,云南检察机关就邹进涉嫌受贿案正式提起了公诉。案件中,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已完成对邹进原党委副书记、副厅级职务的调查。邹进利用在红河县委书记、红河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及红河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本人或他人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利,同时收受大量财物。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把案件依法交给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个案件是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经审查起诉的。红河州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邹进的诉讼权利,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邹进的一系列行为被指控为受贿罪,这个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红河州教育局党组和红河县委给予邹进的职务便利和地位条件而形成的便利。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完成了这次调查工作。 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红河学院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参与到了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