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滕某某在农贸市场卖红薯时被王某某用600元假币骗了,他当场识破并把人拉住报警。王某某后来把滕某某和女儿告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索赔16.8万医疗费等。浦口法院审理时,发现滕某某当时已经七十多岁,很难马上等来警察帮忙,而且假币被识破后对方确实有逃跑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这种合法权益受侵害、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的紧急情况下,公民有权采取必要的自助措施。 法院认为,滕某某和女儿为了防止王某某逃跑、把人送进警局而实施的约束是合理的,而且事后也报了警。所以浦口法院判决驳回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案子显示出“法不向不法让步”的原则。因为滕某某用自己的力量维护了权益和秩序,所以南京法院的这个判决是对守法者的支持。 2025年4月滕某某去世了,他在生病的时候还惦记着这个事。承办法官靳德华表示,这个判决是对公民面对不法行为时敢管敢抓行为的肯定。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永远是守法者的后盾。不管是遇到纠纷还是侵害,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才是正道。南京法院这次通过这个案子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想通过违法手段占便宜的人都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