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公告后,算推荐食用量的事儿得讲究个方法

咱们拿到新食品原料公告后,算推荐食用量的事儿得讲究个方法。其实这换算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原料里没啥特别的主要成分,那推荐量就是直接按批下来的产品算,不用再拆成分算浓度。像番茄籽油、元宝枫籽油这些常见的,都属于这一类。 第二种是原料里有明确的特定成分,就得专门算一算。如果公告里直接写着推荐量是按那个特定成分算的,比如DHA藻油就有这条规定,那就得拿它实际含的浓度去倒推。比如公告里说每天别超过300毫克纯DHA,质量标准又要求DHA含量得有35%,那含量35%的藻油一天就得吃857毫克左右,要是含量更高到60%,每天吃500毫克就行。 要是公告里没写推荐量是按特定成分算的,但产品名又是按那个成分取的,或者含量也有要求,那情况就稍微复杂点。这时候推荐量通常是按照最低的质量要求算的,要是实际含量更高,就得按实际浓度折算。比如茶叶茶氨酸的推荐量是每天0.4克,标准里规定茶氨酸得有20%,那含量要是40%,一天吃0.2克就够了。 叶黄素酯、γ-氨基丁酸这些以前的公告也都是这么算的。这文章就是北京中健天行医药那边整理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