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预付式消费便利与风险并存。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以“先付费、后服务”的模式广泛应用于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生活服务等领域,降低交易成本、稳定商户现金流、增强消费黏性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商家关停转让、虚假宣传、设置退费门槛、资金挪用甚至“卷款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资金损失难追回,市场信任受损,行业经营秩序受到冲击。围绕该民生关切,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田晶鑫提出,应以地方立法的细化落实为抓手,推动监管与社会协同同向发力,系统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 原因——制度约束不足叠加信息不对称。调研显示,部分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经营者以预付卡、储值卡等方式快速回笼资金,却缺少与之匹配的资金安全约束和持续经营能力评估。消费者购卡时往往难以掌握商户真实经营状况、资金用途、退费规则等关键信息,信息不对称为不规范经营留下空间。另一上,预付资金特点是“长期性、规模性、分散性”特点,一旦商户经营波动或恶意违约,单个消费者维权力量有限,纠纷易出现“拖、难、慢”的问题,客观上降低了违法违规成本。田晶鑫认为,治理的关键在于把已有制度框架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规则,并形成跨部门、跨平台的动态监管闭环。 影响——既损害个体权益,也侵蚀市场信用。预付式消费纠纷直接关系群众财产安全与消费体验,若处置不及时,容易引发群体性投诉,增加社会治理成本。从市场层面看,频发的“退费难”“跑路风险”会削弱消费者对有关行业的信任,挤压合规经营者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更深层次看,消费信心与服务业活力密切相关,预付式消费的秩序重建,关系到扩大内需背景下服务消费的稳定增长与高质量发展。 对策——以立法细化为牵引,构建“准入—资金—信息—执法—共治—维权”治理链条。田晶鑫提出,北京已实施《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建议继续增强实践针对性。一是强化市场准入与备案管理。对采用预付费模式经营的商家设定更严格门槛,要求经营者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并由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开展风险监测与预警,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延伸。二是筑牢消费者资金安全底线。建议引入“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发卡经营者按预收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风险准备金,用于商户关停、经营恶化等情形下的先行赔付;同时,通过设定合理的预收资金限额降低风险敞口,如对同一消费者预收金额设置上限,并在教育培训、健身等长期服务领域推行“周期封顶”,从时间与金额两个维度压缩风险。三是提高信息透明度与信用约束。建议建设统一备案查询平台,便利消费者查询商户备案、资金存管、信用评级及投诉记录等信息,让消费决策有据可依,倒逼经营者规范履约。四是提升监管执法的数字化与协同性。建议打造全市统一的预付式消费监管平台,对接市场监管登记信息与民生热线数据,运用数据模型动态评估商户风险,对资金异动、投诉激增等情形自动预警;依托网络消费平台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建议通过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诉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五是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压实关键主体责任。针对预付式消费多发生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集中场所,建议通过立法或合同指引,赋予场所出租方一定监督责任,鼓励或依法要求其对入驻商户进行初步核验并向监管平台报备;在出租方明知或应知商户存在重大风险却未履责的情况下,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形成“入口把关”。六是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降低维权门槛。建议推广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退费条款与违约责任;建立行政调解与小额诉讼快审通道,实现纠纷“快立、快审、快执”,以制度效率对冲维权成本。 前景——从“补漏洞”到“强信心”,以规则化推动服务消费健康发展。业内人士指出,预付式消费并非天然风险模式,关键在于资金安全与履约保障机制是否完备。随着地方立法持续细化、监管平台与数据协同能力提升,以及信用约束与社会共治机制逐步落地,预付式消费有望从“高风险、高纠纷”转向“可预期、可追溯、可处置”。在扩大服务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建立更严格、更透明、更高效的治理体系,将有助于稳定消费预期、保护合规经营、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发展。
规范预付式消费需要多方协同努力;田晶鑫委员的建议涵盖了从准入到维权的各个环节,既尊重市场规律,又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些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建立更透明、更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商业模式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