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莞中三市海洋执法部门签署协作协议 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共护珠江口海域

问题:珠江口海域处于多地交界,渔业生产、航运通行和海域开发活动集中,边界水域执法面临“管辖交叉、信息不畅、力量分散”等难题。一些违法行为借交界空当规避监管,主要表现为非法捕捞、违规用海、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不仅影响海上生产秩序,也加大了海洋生态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压力。 原因:一方面,交界海域自然条件复杂、船舶流动性强,单一城市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天候、全链条覆盖;另一方面,过去跨市协作更多依赖临时沟通,执法标准不一、线索衔接不顺,容易出现“发现难、取证难、移交难、处置难”。此外,新修订渔业法律法规在落地过程中,部分从业人员对合规要求、作业边界和安全规范理解不足,也在客观上抬高了监管成本。 影响:3月31日,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指导下,深圳、东莞、中山三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在虎门沙角附近海域集结开展联合巡航。行动共出动5艘执法船艇、45名执法人员,对三市交界重点水域巡查,登检渔船4艘,现场纠正未规范穿着救生衣、未按规定值守通信频道等问题,并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进行政策解读和普法提示。实践显示,联合巡航既提升了现场震慑和问题发现效率,也推动执法与服务并行,把治理重心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延伸。 对策:联合巡航后,三市在中国渔政44002船上举行座谈并签署《跨区域海洋综合执法协作协议》,针对交界水域执法痛点提出制度化安排。协议明确建立四项常态机制:一是日常联动,推动联合巡查巡航常态化、精准化;二是联席会议,定期研判形势、统一尺度、协调重点任务;三是信息共享,打通线索、船舶、案件、信用等信息壁垒,提高预警和协同处置能力;四是案件协查,完善跨区域取证、移交与联合办理流程,增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三地同时提出,后续将从联合执法攻坚、执法数智化升级、普法宣传、跨域协作等持续推进,以机制提升治理效率,以技术提高监管精度,以普法促守法降低源头风险。 前景: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加快发展,对生态底线和安全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深莞中推进跨域协作,有助于形成“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快速响应”的海上治理格局,推动执法资源向重点海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集中。随着信息共享和案件协查机制落地,交界水域的监管盲区将更缩小,海上违法成本有望持续提高,守法生产、规范用海的环境将更为稳定。下一步,如能将联合巡航与专项整治、生态修复与渔业资源养护、海上安全宣教与应急联动等工作兼顾,将更有利于形成兼顾发展与保护的现代海洋治理体系,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海洋安全支撑。

此次三地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既是对传统按行政区划分段管理的优化,也是在跨区域共治思路下的务实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这种面向实际问题的协同治理做法,有望为海域综合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珠江口海域也正从“各管一段”走向“共管共享”,为提升海上治理能力打开了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