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食品销售连锁化率已突破30%,但部分企业存在"重扩张轻管理"倾向。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副司长李祥章在发布会上指出,近年查处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约四成涉及连锁企业总部管理缺位,暴露出"只收加盟费不担责""供应链监管空心化"等突出问题。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对规模化扩张与质量管控的平衡失当。
部分连锁品牌为抢占市场份额,在加盟商资质审核、原料采购等环节降低标准。
另一方面,现行法规对总部责任界定模糊,导致监管抓手不足。
2022年某知名奶茶品牌"过期原料"事件就暴露出总部对加盟店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连锁企业作为重要的食品流通渠道,其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餐桌安全。
新规通过明确企业总部的责任义务,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责任体系,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但规定的生命力最终还在于落实,需要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监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