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履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司法系统资深专家再担重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日前宣布郑青同志任党组书记;此人事调整标志着浙江高院领导班子进入新阶段,对推进全省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很重要。 郑青现年58岁,云南昭通人,拥有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从参加工作至今,她始终在司法系统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管理和队伍建设经验。 在检察机关工作期间,郑青历任多个重要职务。她曾在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等职,随后调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并担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省级检察机关,她先后任职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等要职。 2021年1月,郑青实现了从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的转变,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后当选院长。在辽宁高院工作期间,她主持党组工作,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审判工作创新发展。 郑青调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表明了中央和省委对其工作能力的认可。浙江作为经济大省和法治先进省份,其高级人民法院负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郑青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和突出的管理能力,将为浙江高院的建设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郑青的到任正值全国司法系统深化改革创新的关键时期。她将面临完善审判体系、优化司法队伍结构、提升司法工作质效等重要课题。作为党组书记,她需要带领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干部调整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关键在于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制度建设转化为司法公信。面向新阶段,人民法院工作既要坚持依法办案的底线思维,也要强化服务大局的系统观念,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回应高质量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