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证监局1月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立案调查,财经领域网络红人金永荣因实施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被依法采取"没一罚一"的顶格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达8324.77万元,并处以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是2024年以来证监系统针对新型网络荐股操纵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调查表明,当事人自2024年9月起,通过雪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影响力矩阵,其主账号"金浤"在雪球平台粉丝量突破10.7万,单篇荐股文章平均阅读量达130万次。
在建立市场公信力后,金永荣系统性地发布32只个股的买入建议,同时通过控制证券账户组在荐股后48小时内进行反向卖出交易,累计交易金额6.3亿元,非法获利4162万元。
本案呈现出新型市场操纵的典型特征:一是违法主体依托新媒体平台快速积累影响力;二是将传统"抢帽子"手法与互联网传播相结合;三是形成"线上造势-线下交易"的完整违法链条。
浙江证监局认定,该行为明显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禁止操纵市场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曾以"不具备市场影响力""无主观故意"等七项理由提出申辩。
监管部门经复核认为,其交易行为与荐股时点高度吻合,获利模式清晰,完全符合"抢帽子交易"的构成要件,故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类似"网络大V+市场操纵"的新型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
2023年修订的《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平台实施操纵"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此次处罚既体现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执法态度,也为同类违法行为划定了清晰红线。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监管部门对利用网络影响力操纵市场行为的严厉查处,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市场规则的维护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在信息时代,完善网络荐股监管机制、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升市场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已成为构建规范有序资本市场的重要课题。
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让资本市场真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平台。